中国宁波网讯(记者董娜 通讯员董楠)宁波海关建关以来查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玉石走私案有了下文。记者今日从宁波海关缉私局了解到,主犯姚某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102万元,没收扣押在案的玉石29块。
近年来,由于一些玉料产地矿藏日渐枯竭,导致玉石的市场价格不断攀升,这些“疯狂的石头”逐渐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。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,以走私玉石牟利。2014年,黑龙江籍男子姚某、柴某等涉案人员试图通过宁波走私一批玉石出境被查。据悉。该批涉案玉石共计5302千克,经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鉴定,其中碧玉原石24块,和田玉原石4块,查罗石原石1块,总价值约460万元。
宁波海关缉私局关员表示,根据《海关法》的规定,进口货物的收货人、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,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;如果不依法向海关申报,个人偷逃应缴税额达到10万元,就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