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拉(Carat)作为重量单位,起源于欧洲地中海边的一种角豆树的种子(稻子豆),盛开淡红色的花朵,豆荚结褐色的果仁,长约15厘米,可用来制胶。角豆树有一个奇特的现象,无论长在何处,它所结的果仁,每一颗重量均一致。在历史上这种果实就被用来作为测定重量的砝码,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重量单位,用它来称贵重和细微的物质。
直到1907年国际上商定为宝石和黄金的计量单位,沿用至今。钻石以克拉计重在世界上是法定的,但某些高档宝石因大颗粒的成品越来越稀少,像红蓝宝、祖母绿、碧玺、海蓝宝、金绿宝石……等等目前也在使用克拉作为计量单位。以实际重量乘上每克拉单价,也就是某一颗宝石的价格。
1914年,国际上把“克拉”的标准重量定为200毫克。古书中的“克拉”同现在的克拉有所不同。古书中1克拉约为205.3毫克,如果换算成公制克拉,则应除以1.0265。同时各国或各地区的克拉值也不全部相同。1克拉又分成100分,10分以下的钻我们称之为“小钻”或“散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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