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黄金珠宝饰品零售店经营服务规范》是全国首个黄金珠宝经营服务地方标准,该规定明确,黄金饰品零售店采购商品时,不得采购无厂名、厂址、标识的商品。
上海黄金珠宝业作为国内重要的零售窗口,在市场经营服务上一直走在国内前列。此次颁布的上海《黄金珠宝饰品零售店经营服务规范》,由市商务委和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共同提出,并由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牵头,联合了老凤祥、豫园珠宝集团(老庙、亚一)等单位共同起草完成。标准内容涉及了黄金珠宝饰品零售店的服务环境、人员管理、商品采购、销售管理、服务要求、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、服务评价等多个方面的要求,基本涵盖了企业从产品进货、产品陈列到产品销售的整个销售环节。
早在2010年,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根据市商务委工作要求,就开始酝酿起草黄金珠宝零售店的经营服务标准,并广泛征询意见。在2011年,由协会秘书处联合业内主要品牌企业,起草制定了《黄金珠宝饰品零售店经营服务规范》(讨论稿),其后又经过了多次专家讨论评审,今年4月3日,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关于发布该《规范》的通知,并报国家技监局备案,定于7月1日正式实施。
此《规范》将适用于上海市内的黄金珠宝饰品零售店,包括黄金珠宝企业的专营店、连锁店、加盟店,及百货商店、购物中心和大卖场内经营黄金珠宝饰品的各专营店(柜)。许文军表示:《规范》的制定是黄金珠宝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,实现了黄金珠宝从业人员的一个梦想,为正在打造的“上海国际黄金珠宝商贸功能区”增添了一个地方标准。预计该《规范》的出台,将对规范上海黄金珠宝饰品零售店的经营管理,加强行业诚信建设,提高服务质量起到促进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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