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先生在拍卖会上用6万元拍到了一件“翡翠扳指”,但事后经鉴定是个假货,为此黄先生将北京瀚海博文拍卖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对方退还货款及佣金。一审法院以拍卖公司事先声明对拍品真伪不承担责任为由,驳回其上诉。后黄先生不服提出上诉,近日该案于市三中院开庭审理。
黄先生一审时诉称,他了解到北京瀚海博文拍卖公司当天会举办一场拍卖会,并在网上预展了一件翡翠扳指,在到达现场后,自己提出要看扳指原物,却被告知不在现场。后黄先生以6万元拍下了这枚扳指,并支付了6000元的佣金,此后拍卖公司从场外取回了扳指交给黄先生。
拍卖会结束后,黄先生将扳指送往权威机构进行检测,发现扳指的材质为染色石英石。黄先生认为拍卖公司虚假宣传,利用拍卖的空子恶意贩卖假货,故此诉至法院,要求拍卖公司退还货款及佣金。
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,黄先生并没有证据证明拍卖公司明知扳指的质地为石英石,而故意宣传其为翡翠扳指,或者在询问拍品质地时作出了保证陈述。
此外,黄先生在未查看扳指原物的情况下参与了拍卖,且拍卖公司已经声明对拍卖品的真伪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,故黄先生应当自行承担交易风险。结合上述情况,一审法院驳回了黄先生的诉讼请求。随后,黄先生提出上诉。近日该案于市三中院开庭审理。“拍卖前我本来想要看拍品的,只不过被他们说扳指不在现场,而且在拍下后,拍卖公司是到委托人家里取来的东西,这期间还存在拍品被调换的风险,所以我认为拍卖是无效的。”黄先生说。
拍卖公司却表示:“拍品是从预展时就是由拍卖公司保管的,拍卖当天黄先生也是从公司拿到的拍品,因此他不能证明拍品是委托人保管的。”拍卖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到庭作证,称黄先生进场时拍卖会已开始,索要图册后询问了拍品情况,现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说明,他匆忙办了一下手续就参与拍卖了。
对此,黄先生一方表示不认可其证言,“我跟他从没见过面。”黄先生说,当时其要求去库房看拍品,工作人员称是由委托人保存,当时对方让其先参加拍卖。另外,黄先生称并不了解拍卖公司图册中所列的《免责条款》,“我不懂,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拍卖”。
拍卖公司不同意调解,此案将择日宣判。
猜您喜欢